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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行政区划代码: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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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数字代码的编制原则和结构
'''3 数字代码的编制原则和结构'''
{{from|<poem>3.1 行政区划数字代码(简称数字码)采用三层六位层次码结构,按层次分别表示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市(地区、自治州、盟)、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市辖区、林区、特区)。
<poem>3.1 行政区划数字代码(简称数字码)采用三层六位层次码结构,按层次分别表示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市(地区、自治州、盟)、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市辖区、林区、特区)。
3.2 数字码码位结构从左至右的含义是:
3.2 数字码码位结构从左至右的含义是:
第一层即前两位代码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第一层即前两位代码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第二层即中间两位代码表示市、地区、自治州、盟、直辖市所辖市辖区/县汇总码、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汇总码,其中:
::第二层即中间两位代码表示市、地区、自治州、盟、直辖市所辖市辖区/县汇总码、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汇总码,其中:
———01~20、51~70表示市,01、02还用于表示直辖市所辖市辖区、县汇总码;
::———01~20、51~70表示市,01、02还用于表示直辖市所辖市辖区、县汇总码;
———21~50表示地区、自治州、盟;
::———21~50表示地区、自治州、盟;
———90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汇总码。
::———90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汇总码。
第三层即后两位表示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市辖区、林区、特区,其中:
::第三层即后两位表示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市辖区、林区、特区,其中:
———01~20表示市辖区、地区(自治州、盟)辖县级市、市辖特区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中的县级市,01通常表示市辖区汇总码;
::———01~20表示市辖区、地区(自治州、盟)辖县级市、市辖特区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中的县级市,01通常表示市辖区汇总码;
———21~80表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地区辖特区;
::———21~80表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地区辖特区;
———81~99表示省(自治区)辖县级市。
::———81~99表示省(自治区)辖县级市。
3.3 为保证数字码的唯一性,因行政区划发生变更而撤销的数字码不再赋予其他行政区划。</poem>|《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260—2007》<ref>http://c.gb688.cn/bzgk/gb/showGb?type=online&hcno=C9C488FD717AFDCD52157F41C3302C6D</ref>}}
3.3 为保证数字码的唯一性,因行政区划发生变更而撤销的数字码不再赋予其他行政区划。</poem>|《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260—2007》<ref>{{cite|url=http://c.gb688.cn/bzgk/gb/showGb?type=online&hcno=C9C488FD717AFDCD52157F41C3302C6D|title=GB/T 2260—2007|author=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ref>}}


== 参考 ==
== 参考 ==

2022年1月22日 (六) 05:17的版本

3 数字代码的编制原则和结构

3.1 行政区划数字代码(简称数字码)采用三层六位层次码结构,按层次分别表示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市(地区、自治州、盟)、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市辖区、林区、特区)。
3.2 数字码码位结构从左至右的含义是:
第一层即前两位代码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第二层即中间两位代码表示市、地区、自治州、盟、直辖市所辖市辖区/县汇总码、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汇总码,其中:
———01~20、51~70表示市,01、02还用于表示直辖市所辖市辖区、县汇总码;
———21~50表示地区、自治州、盟;
———90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汇总码。
第三层即后两位表示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市辖区、林区、特区,其中:
———01~20表示市辖区、地区(自治州、盟)辖县级市、市辖特区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中的县级市,01通常表示市辖区汇总码;
———21~80表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地区辖特区;
———81~99表示省(自治区)辖县级市。
3.3 为保证数字码的唯一性,因行政区划发生变更而撤销的数字码不再赋予其他行政区划。



[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260—2007》[1]]

参考

  1. “GB/T 2260—2007” ,来自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