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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初中毕业暨中等学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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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的中考被称为初中毕业暨中等学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淮安中考实行升学考试与毕业考试合并进行,考试结果既是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分数

2022年,淮安中考共计有13门科目进行考试,另有物理、化学、生物实验为考查。

下表列出考试科目及分数,以2022年为准。

科目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体育 道德与法治 历史 地理 生物 音乐 美术 信息技术
时间/分钟 150 120 120 90 60 - 100 90 60
分值 150 150 120
(笔试)
30
(听力口语)
80 60 50 50 50 100
(×10%)
100
(×10%)
50
(×10%)
50
(×10%)
100
(×10%)

总分共计780分。

说明
  • 信息技术、生物、地理卷面满分各为100分,音乐、美术卷面满分各为50分,均按得分的10%(进一法)计入中考总分。
  •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按教育厅要求由县(区)组织,考查成绩折算为合格和不合格两档。
  • 物理、化学两学科合场分时分卷考试,其中:物理80分钟,化学60分钟。
  • 道德与法治、历史两学科合场分时分卷开卷考试,100分钟。
  • 生物、地理两学科实行合场分卷考试,90分钟。
  • 艺术与信息技术合场上机考试,考试时长共60分钟。
  • 英语听力口语实行上机考试。
  • 体育实行电子化考试。

报考条件

  1. 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 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 身体健康。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初一年级、初二年级学生和高中阶段在籍学生;
    2. 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3. 国家规定不宜在校学习的传染病患者。

时间

报名时间

当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和第二年应届学生生物、地理考试报名工作分别为1月中旬和3月上旬。

填报志愿时间

2021年开始实行,为6月3日至6月5日。

考试时间

正常情况下(除2020年因疫情延期1个月),全市统一文化考试日期为当年6月15、16、17日三天。

初三小中考

正常情况下,体育、艺术与信息技术、英语听力口语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于当年4月完成。

初二小中考

初二生物、地理考试于前一年5月18日左右完成,与前一年初三文化考试一起计划。

录取时间

  1.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3日。
  2. 五年制高职、“3+3”中职与高职分段培养项目,录取时间为7月5日至7月7日。
  3. 中专、技工院校的录取时间为7月8日至7月10日。

招生计划

  1. 普通高中、本市中专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到县区和市直学校。市教育考试院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将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与省相关部门下达到我市的招生计划一并向社会公布。
  2. 自2021年起,实行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全市分为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城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浦区、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四个招生区域。江苏省淮阴中学创新人才实验班180人江苏省清江中学国防班90人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在学校招生总计划中单列,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转入该校其他类的招生计划;两校其他计划在城区招生区域内招生。其他普通高中在学校所在招生区域内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
  3. 继续执行热点高中(即四星级高中)计划的70%定向分配政策。各县区热点高中计划的70%定向分配到本县区初中学校,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清江中学、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含新校区)招生计划的70%定向分配到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浦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的初中学校和市直初中学校。
  4. 热点高中继续执行学校自主招生政策。自主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
  5.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行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由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
  6. 五年制高职、“3+3”中职与高职分段培养项目、外省和外市中专计划由省下达,市统一执行。
  7. 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必须具备办学许可证,并年检合格。普通高中招收国际班需要按规定取得办班资格。

填报志愿

2021年,因实行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已报名的所有考生须进一步确认其所属招生区域。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根据学籍所在地或本人户籍所在地确认所属招生区域;非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根据原报名地或本人户籍所在地确认所属招生区域。此项工作由原报名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完成确认。

2022年起,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在学籍所在招生区域报名并填报志愿,非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在户籍所在招生区域报名并填报志愿。

  1. 江苏省淮阴中学创新人才实验班、江苏省清江中学国防班设立单独志愿。除单独志愿外,考生只能填报所属招生区域内普通高中志愿,所填报的四星级普通高中志愿个数不得超过三个。除普通高中以外的其他学校,考生可单报或兼报市教育考试院所公布计划中的任何一类。
  2. 志愿填报工作在网上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上网自主填报和修改志愿。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由各县区招考机构打印考生志愿核对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学校网上填报志愿的确认工作。考生填报志愿前必须全面了解和把握招生政策,志愿必须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确属违背考生本人意愿的可在6月10日到市教育考试院更改。
  3. 为完成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规范招生行为,在各类学校现场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计划数及填报征求志愿的分数要求,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于7月18日至19日上网填报征求志愿,并到县(区)招考机构指定地点确认,由市统一组织录取,没有填报征求志愿的考生不予办理补录取手续。

录取原则

以2021年为准:

  1. 未参加中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考生没有被录取资格;任何学校不得在中考录取前通过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录取新生;严禁任何学校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杜绝二次录取。
  2. 各类学校的录取按考生志愿,依据中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等级择优录取
  3. 学校根据其预先公布的《招生章程》录取,并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对于不同志愿最低录取线上总分相同的考生,录取时志愿优先;对于同一志愿最低录取线上总分相同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文化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之和,语文、数学成绩之和,数学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4. 高中学校录取的新生,综合素质评定、理化生实验操作须为合格以上等级
  5. 四星级普通高中可在所在招生区域内执行自主招生政策。由学校制定方案,于6月23日前向全校及社会公示拟定人选,6月27日前将公示后的合格人选报市教育局审定。自主招生录取分数最多可在该校统招计划30%的录取线下降50分,具体降分标准由各学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淮安市淮海中学作为教育部授予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招收足球特长生40名(男女各20名),淮安市楚州中学作为“女子足球”试点学校,招收女子足球特长生26名,两校所招足球特长生的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6. 热点高中学校的录取工作分五步进行。
    1. 第一步,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清江中学单列计划在全市范围内按单独志愿择优录取。
    2. 第二步,热点高中学校在所在招生区域内第一志愿择优录取统招计划的30%(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清江中学统招计划的30%须减去单列计划)。
    3. 第三步,在热点高中学校统招计划30%的录取线下降20分第一志愿择优录取定向分配计划
    4. 第四步,热点高中学校在所在招生区域内择优录取自主招生计划
    5. 第五步,对于热点高中学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和定向分配计划,在学校所在招生区域内按志愿择优录取。非在籍生、借读生(借入、借出)、公办初中不符合定向招生条件的学生以及2020年7月1日后转入的学生都不享受该初中学校定向计划降分录取政策。
  7. 非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减10分后参加录取。
  8. 中考成绩公布后,市教育局将公布四个招生区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以及全市其他各类学校录取最低控制线,任何学校不得录取招生区域控制线下的考生
  9. 师范类学校师范专业五年制高职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60%

照顾政策

以2021年为准: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录取时将给予照顾(如考生具备两项以上照顾条件时,只享受其中一项,照顾分不得累加),由学校择优录取。

  1. 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2. 归侨子女、归侨青年以及华侨子女和港澳、台湾省籍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3. 烈士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10%投档。
  4. 驻淮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照顾政策按淮办发〔2013〕43号文件执行。
  5. 非驻淮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政策
    1.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10%投档。
    2.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5%投档;被战区(原军区)级或省级以上表彰、因公致残(五级和六级)军人的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4%投档。
  6. 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录取时加30分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录取时加10分投档。